購物商城銷售條款
一、條款適用範圍
本條款適用於tile網站(下稱本網站)之商品買賣或服務,當您於本網站約定條款勾選「同意」等其他相似用語或進行訂購、付款等相關消費行為時,即表示您已事先知悉並同意接受國祥貿易所列之條款規範。 二、訂購
- 除本條款所載之內容外,本網站及相關網頁上所呈現之資訊,包括交易內容、付款方式、保固責任及限制等相關說明,亦屬本條款之一部分,具有補充之效力。
- 當您在本網站完成訂購程序,就表示您已同意依照本條款及相關頁面所載明之約定內容,對訂購商品或服務提出要約。
- 本網站標示之價格,僅限於您提出要約之當時有效。訂購商品或服務之運費計算及支付,除於各商品訂購頁面已有標示或適用國祥貿易公告之優惠條款外,應由您另行負擔。
- 若您選擇以信用卡付款而輸入信用卡資訊時,該步驟僅為向發卡機構驗證信用卡之有效性及取得交易授權,不表示您已完成付款或已成立交易契約,國祥貿易仍有權得拒絕接受該筆訂單。若該發卡機構以任何理由拒絕接受該信用卡或驗證失敗,國祥貿易無需負擔任何責任,即使該筆訂單顯示交易成功,亦將視為無效訂單。
- 當您完成訂購程序後所收到本網站自動發送之通知,僅指本網站已收到您的訂購訊息,不代表交易已完成或契約已成立,國祥貿易仍有權得拒絕接受該筆訂單。
- 若商品或服務之價格、規格、說明或交易條件發生標示錯誤,或有商品缺貨、服務無法提供之情形,國祥貿易得在您完成訂購程序後三個工作日內拒絕接受該筆訂單。
- 訂購商品或服務經國祥貿易確認交易內容正確,且無其他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時,國祥貿易將直接出貨而不另行通知。
- 您於訂購時提供的電話、信箱或收件地址等聯絡資訊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國祥貿易,且嗣後不得以資料錯誤為由,拒絕付款或否認訂購行為。
三、商品保證
本網站銷售之商品或服務,均由國祥貿易依據各商品或服務之原廠規定提供品質保證、保固及售後服務。 四、商品退換
-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自商品到貨日起您可享有7天猶豫期(非試用期)之權利,惟商品退貨時必須回復原狀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包含主機、附件、內外包裝、隨機文件、贈品等),否則國祥貿易得拒絕接受您的退換貨要求。
- 請特別注意,如有下列任一情形均可能影響您的退貨權利:
- 影音光碟及軟體經拆封、線上數位內容已完成線上服務;
- 屬消耗性商品經拆封使用或依您需求客製化之商品;
- 在不影響您檢查商品情形下,商品有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拆除、貼膠移除或標籤拆除等情形;
- 其他逾越檢查之必要或可歸責於您之事由,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
五、責任之排除與限制
- 若國祥貿易違反本條款或依法應負任何損害賠償或補償責任,則國祥貿易對該賠償或補償責任數額以不逾該筆訂購商品的總價為限。
- 國祥貿易不對下列情形負責:必然或因果性的損失或損壞,包含但不侷限於利潤的損失、商機或商譽的損失、使用的損失,或因直接或間接的機械故障,授權系統、資料處理或通訊系統或傳輸連線故障,或罷工、抗爭、戰爭、爆炸、天然災害、傳染病等不可抗力事由與其他不可歸責國祥貿易的狀況,導致國祥貿易無法履行合約義務時。
- 國祥貿易保證本網站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但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擔保您所上載或傳輸至本網站的資料將被正常顯示或處理、亦不擔保資料傳輸的正確性,如果您發現本網站有錯誤或疏失,請立即通知國祥貿易。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國祥貿易對本網站任何資料的遺失、刪除、備份錯誤或傳輸連線故障等情形均不負責。
六、條款解釋
- 國祥貿易有權得隨時修訂本條款,並於修訂後於本網站公告,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 本網站及相關網頁所載之條款內容,如其中一部或全部經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經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之條款或約定內容,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所允許之最大可能範圍內,為與原條款或原約定內容相符之解釋或補充。
七、管轄法律與法院
因本網站及相關網頁所載之條款內容,或您與國祥貿易因交易行為所生之一切疑問或爭議,概依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